福州志荣感应设备有限公司产品售后服务标准
目的和范围
为做好福州志荣感应设备有限公司质量保修工作,根据福州志荣感应设备有限公司质量保修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福州志荣感应设备有限公司和福州志荣感应设备有限公司授权的福州志荣感应设备有限公司区域特约经销商。
定义
质量保修:指产品在生产厂家规定的使用前提条件内,由于产品本身材质、设计、制造、装配、调整等原因引起的内在缺陷,是生产厂家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认可的规定进行无偿或有条件无偿维修服务及有条件维修服务作业。
本服务项目的提供是基于用户使用的本公司产品故障符合产品的保修规定(详见保修附表1-1、1-2)。
不符合保修规定者不享受本服务。
本服务不涉及有关产品清洁或表面损伤和未经本公司同意由非指定维修人员改装后的产品。福州志荣感应设备有限公司只承担总成或零部件的维修费用。
当产品超出保修卡所规定的标准保修期后,本服务协议自动失效。
1.质保期与质保范围
1-1感应水龙头、便器冲水器
|
质保前提
|
质保部件
|
质保时间
|
质保方式
|
|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安装,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故障并保留有故障原件
|
产品电子控制器
|
自购机之日起两年内
|
凭故障原件,免费上门维修或换零部件。
|
|
接插件损坏
|
|
感应线
|
|
电磁阀
|
|
面板焊点脱落
随机配套的出水配件
|
自购机之日起三个月内
|
凭故障原件更换(面板有划伤不予保修)
|
本公司提供的免费维修及部件更换仅限于原厂配置的部件(见产品包装中随机文)